根据《沈阳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由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等单位制定的《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技术导则》等13项沈阳市地方标准(报批稿)已完成初审,现公开征求意见。
如有意见,请于9月24日下班前将《意见反馈表》邮寄或发送至邮箱形式反馈我局。
通信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南关路118号
收件部门:标准技术管理处
邮 编:110016
邮 箱:syzjbzhc@163.com
联 系 人:金海
联系电话:24011993
附件:
1.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技术导则
2.地理标志产品 康平地瓜栽培与管理规范
3.电子商务平台 第1部分:综合质量评价
4.电子商务平台 第2部分:商户管理
5.电子商务平台 第3部分:售后服务管理
6.沈阳市行业用水定额 第六部分 白酒制造行业用水定额
7.沈阳市行业用水定额 第七部分 味精制造行业用水定额
8.沈阳市行业用水定额 第八部分 盐酸制造行业用水定额
9.孵化场卫生防疫技术规程
10.父母代肉种鸡种蛋管理技术规程
11.基于监督提升治理能力工作规范
12.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小专项监督工作指南
13.行权数据信息与监督融合工作规范
14.意见反馈表
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