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公共服务地方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质监标函〔2018〕1号)、《关于地理标志产品地方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市监办发〔2019〕430号)的规定,为做好汕头市地方标准的制修订工作,现在全市范围内征集2020年汕头市地方标准立项建议,现将有关工作通告如下:
一、立项要求
为满足本市地方自然条件、风俗习惯的需统一规范的公共服务、农业、地理标志类产品和服务的特殊技术要求。原则上不受理产品质量及其检验方法标准以及有机、绿色、无公害农产品标准等标准的立项申请。
二、重点方向
(一)现代农业。
(二)与亚青会交通信息、旅游服务和城市管理有关,属于政府职责范围内的公共服务类标准,在全市范围内普遍适用的技术要求;
(三)地理标志产品。
三、申报程序
(一)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制定地方标准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各企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或个人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制定地方标准的立项建议,并填写《汕头市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建议书》(见附件1)及《汕头市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汇总表》(见附件2)报送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二)各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本部门本行业的重点工作需要,对提出的立项建议进行审核,合并重复和相类似的项目,提出本年度拟立项项目,并按照优先顺序进行排序,形成《汕头市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汇总表》。将《汕头市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汇总表》(加盖公章)和本年度拟立项项目的《汕头市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建议书》报送至汕头市市场监管局,同时将Word电子版本发送至邮箱biaozhh@163.com
四、申报材料
(一)《汕头市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建议书》(见附件1);
(二)《汕头市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汇总表》(见附件2);
(三)标准涉及专利等知识产权问题的,提供知识产权证书复印件及知识产权持有人授权文件。
五、其它事项
(一)受理工作截止日期为2020年9月21日,以各行政主管部门正式提交书面申报材料的日期为准,逾期未提出立项的项目,原则上2020年不再进行增补。
(二)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指派专人做好本部门本行业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的申报和组织工作,认真研究本行业、本领域制定地方标准的需求,确保提出的立项申请项目符合系统性、协调性、科学性的要求,并做好地方标准项目的组织拟定和实施工作。
特此通告。
附件:附件1、汕头市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建议书.doc
附件2、汕头市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汇总表.doc
汕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9月7日
(联系人:姚桂云 电话:88547158 邮箱:biaozhh@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