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和个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等法律法规,按照《贵州省地方标准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要求,省生态环境厅提出并组织对《贵州省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DB52/864—2013)进行了修订,并已形成《贵州省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为确保标准的适宜有效,现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时间:2020年9月1日至9月30日。
征求主体:任何个人、企事业单位或组织。
邮寄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黔灵山路217号环保科技园1号楼311室(水和大气环境研究团队)
联系电话:0851-84139968。
电子邮箱:123344086@qq.com。
1:贵州省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
2:贵州省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编制说明(征求意见稿)
3.地方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反馈表
2020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