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委、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各区县(自治县)生态环境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生态环境部《关于重庆市〈榨菜行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复函)(水体函〔2020〕30号)要求,规范地方榨菜行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我局进一步修改完善了《榨菜行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简称榨菜标准)。
根据《重庆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17号)相关规定,现再次征求榨菜标准文本和编制说明意见,请于2020年8月3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我局,逾期视为无意见。标准相关资料可登录我局网站(http://sthjj.cq.gov.cn/)检索查阅。
市生态环境局联系方式:
联系人:重庆市生态环境局科技标准处吴家翔
通讯地址:重庆市渝北区冉家坝旗山路252号
邮政编码:401147
联系电话:(023)89181806
传真:(023)89181803
榨菜标准编制单位联系方式:
联系人:重庆大学环境与生态学院张智
通讯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沙北街83号
邮政编码:400045
联系电话:13808350890
电子邮箱:zhangzhicq@126.com
附件:1.《榨菜行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
《榨菜行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