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及个人:
根据《国家标准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塑料购物袋》和《一次性可降解餐饮具通用质量要求》2项推荐性国家标准已完成报批稿,现公开征求意见。请各有关单位或个人于7月24日前将《意见反馈表》以寄回、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反馈至我单位,逾期视为无意见。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
邮编:100088
传真:010-82260667
电子邮件:wangxiaoyan@samr.gov.cn
2020年7月16日
附件下载
塑料购物袋(报批稿).pdf
一次性可降解餐饮具通用质量要求(报批稿).pdf
意见反馈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