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2019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流通促进商业消费的意见》(国办发〔2019〕42号)提出:“因地制宜,创造条件,吸引知名品牌开设首店、首发新品,带动扩大消费,促进国内产业升级。”2020年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二十三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促进消费扩容提质 加快形成强大国内市场的实施意见》(发改就业〔2020〕293号)指出:“支持中心城市做强‘首店经济’和‘首发经济’,鼓励国际知名品牌在中国市场首发或同步上市新品”。此外,2019年12月30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小店经济首次在国家层面被正式提出。会议指出,要坚持地方政府引导、市场主导、消费者选择,以更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发展小店经济,创造更多就业机会。
消费是最终需求,是经济增长的持久动力。以首店经济与小店经济为代表的“两店”经济,已成为推动流通创新发展,优化消费环境,促进商业繁荣,激发国内消费潜力,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消费需求,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引擎。为满足“两店”经济标准供给需求,建立与完善“两店”经济标准体系,中国贸促会商业行业委员会批准成立了中国贸促会商业行业委员会首店经济与小店经济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两店”经济标委会),由中国贸促会商业行业委员会标准工作部承担秘书处工作并负责标委会的组织筹建。根据《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商业行业委员会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试行)》,本着广泛参与的原则,现面向全国公开征集首届“两店”经济标委会委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征集范围
首店经济(含首发经济)、小店经济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等的专业人员和管理人员。
二、 委员条件
1、熟悉本专业领域业务工作,具有较高理论水平、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2、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者具有与中级以上职称相对应的职务,从事相关工作5年以上(含5年)的在职人员。
3、掌握标准化基础知识,热心标准化事业,能积极参加标准化活动,认真履行委员的各项职责和义务(按时对标准征求意见稿、送审稿反馈意见,参加标准函审和会议审查等)。
4、在我国大陆境内依法设立的法人组织任职,所在单位同意推荐。
5、符合《中国贸促会商业行业委员会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试行)》的其他有关要求。
三、 工作程序及要求
1、采取单位推荐的方式,由委员候选人填写《中国贸促会商业行业委员会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登记表》(见附件)。推荐单位负责审核登记表内容,确保其真实性,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2、请于2020年8月15日前,将委员登记表纸质材料一式两份(贴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色照片),另提交同底照片1张(照片背后需注明姓名),邮寄至中国贸促会商业行业委员会标准工作部,同时将登记表电子WORD文档发送至中国贸促会商业行业委员会标准工作部邮箱。
3、根据相关规定,中国贸促会商业行业委员会标准工作部将对申报的人员进行综合评议,确定“两店”经济标委会委员名单,报中国贸促会商业行业委员会审核批准。
四、 联系方式
中国贸促会商业行业委员会标准工作部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45号(100801)
联系人:崔宁
电 话:010-66094068
邮 箱:ccpitning@163.com
附件:《中国贸促会商业行业委员会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登记表》
关于公开征集中国贸促会商业行业委员会首店经济与小店经济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的通知
2020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