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天津市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关于印发<天津市打好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强化作战计划>和<天津市入海河流污染治理“一河一策”工作方案>》(津污防攻坚战[2019]2号)要求,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制定的天津市强制性地方标准《海水养殖尾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已编制完成,现公开征求意见。
请于2019年12月23日前将《意见反馈表》反馈至天津市生态环境局。
天津市生态环境局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法规处;联系人:刘京伟;
联系电话:022-87671561;传真:87671569
天津市市场监管委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标准化处;联系人:何梅;
联系电话:022-27182063。
附件:1. 海水养殖尾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
2019年11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