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范环境监测分析方法标准制修订工作,我部决定修订《环境监测 分析方法标准制修订技术导则》(HJ 168-2010)。目前,标准编制单位已完成征求意见稿。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办法》,现就该标准征求你单位意见,请研究提出书面意见,于2019年12月6日前反馈我部,逾期未反馈将按无意见处理。
标准征求意见稿和编制说明可登录我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
联系人:法规与标准司李晓弢
电话:(010)66556215
传真:(010)66556621
邮箱:biaozhun@mee.gov.cn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115号(邮编100035)
附件: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19年11月7日
(此件社会公开)
附件1
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监测站(中心)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监测中心站
各环境保护重点城市环境监测站(中心)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生态环境部环境发展中心
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
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
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
国家环境分析测试中心
生态环境部标准样品研究所
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
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
中国科学院高能物理研究所
东营市环境监测站
江苏省泰州环境监测中心
上海市浦东新区环境监测站
辽宁北方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一八研究所
(部内征求生态环境监测司、水生态环境司、大气环境司、土壤生态环境司、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司、海洋生态环境司、生态环境执法局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