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6月6日,美国宣布一项拟订法规,EPA按以下ppm值制定或修改、或删除以下商品内/表2,4-DB残留的现有许可限量:
EPA拟将紫花苜蓿修订为紫花苜蓿草料及紫花苜蓿干草;将紫花苜蓿草料的许可限量提高到0.7 ppm;紫花苜蓿干草提高到2.0 ppm;将百脉根修订为百脉根草料及百脉根干草;提高百脉根草料的许可限量为0.7 ppm;百脉根干草为2.0 ppm。
EPA拟规定牛肉副产品;山羊肉副产品;猪肉副产品;马肉副产品;绵羊肉副产品限量各为0.05 ppm。
EPA拟将大豆许可限量修订为大豆种许可限量,将大豆种许可限量提高到0.5 ppm, 提高大豆干草限量为 2.0 ppm, 规定大豆草料许可限量为0.7 ppm。
该拟定法规今后是否采取协调措施尚不肯定。